案情:
2018年2月17日20时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高某在获知徐某某(另案处理)追求其女朋友后,先和徐某某在电话中发生口角,继而相互谩骂,并约定在新沂市区新安街道星歌汇KTV楼下进行斗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高某随后纠集朱某某等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到达汉景城集合并前往星歌汇KTV楼下,徐某某、陈某某(另案处理)召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至约定地点,双方发生斗殴,致1人轻伤二级、1人轻微伤,双方多人不同程序受伤。案发后,高某等1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案情特色亮点:
1.本案为我院未检科自2013年成立以来,办理的附条件不起诉人数最多的案件,也是徐州未检成立以来办理的附条件不起诉人数最多的案件。
2.本案11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案发时均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案发后均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
3.本案是全市首例对11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含9名在校生)开展帮教工作的案件。对本案11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创新多种帮教及考察方式,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联合教育部门、学校、团市委、妇联及关爱失足未成年人协会的“五老”人员、心理咨询师等,共同做好涉案人员的帮教、考察工作;通过未检启航APP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状况,并帮助辍学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复学,取得了积极有效的帮教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