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5年11月11日7时许,被告人赵某斌因琐事与胡某某、胡某波兰在新沂市港头镇半城村苑上五组被告人赵某斌家门前发生吵打,被告人赵某斌因头部外伤至新沂市人民医院就诊。为了陷害胡某某、胡某波兰,当晚被告人赵某斌伙同被告人赵某涛驾车至山东省郯城县红花镇红花牙科卫生室将被告人赵某斌左上牙床第1、2义齿取下。次日,二被告人对新沂市人民医院医生谎称两颗真牙齿被打掉。后经新沂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告人赵某斌主要损伤为左上第1、2牙齿外伤性脱落,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新沂市公安局于2015年11月20日对胡某某、胡某波兰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胡某某、胡某波兰于2015年12月29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并于2016年2月22日被该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被告人赵某斌于2016年8月16日被新沂市公安局港头派出所依法刑事传唤到案,被告人赵某涛于2016年8月26日主动至新沂市公安局港头派出所投案,二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案件特色亮点:
1. 父子二人作假证诬告陷害被害人胡某某、胡某波兰
2. 本院退回补充侦查取得案件重大突破
3. 被害人胡某某、胡某波兰原为故意伤害案嫌疑人,后作存疑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