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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院 “三无”硼砂水和水晶泥案
2018-12-26 09:41:00  来源:新沂检察院

  案件基本情况:

  我院未检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新沂市多家幼儿园及中小学周边商铺存在销售“三无”硼砂水和水晶泥、水宝宝等玩具,如长期接触或误食会对身体产生极大危害的问题,遂向新沂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建议相关部门在学校周边依法开展全面排摸,掌握全市“水晶泥”以及类似产品整体销售和生产情况;二是建议在全市及时开展相应整治活动,采取具体措施进行全面查处,消除“三无”玩具安全隐患。

  为确保检察建议能够得到落实,我院召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并联合团市委和相关单位对市区批发商店进行清查,共查获涉及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违法批发商50家,清理周边小商贩150家,扣押商品4800余件。同时,对商家、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宣传,防止“水晶泥”等危险玩具再次流入市场,并在受到危害时及时诉诸法律。

  案情特色亮点:

  1.该检察建议是我院未检部门在履职过程中自行发现,并联合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杜绝了新沂中小学生因误食“水晶泥”而发生中毒事件的可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该检察建议发出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其中市教育局根据检察建议发出的宣传水晶泥毒性之大的通稿,三日内点击量达到四万余次;

  3.根据该检察建议发出的一篇情况反映《新沂市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获得市院韩筱筠检察长的批示肯定。韩检批示:结合办案,开展综合治理,注重社会效果,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希落实长效机制。

  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