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新沂市检察院对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公众健身安全案件召开听证会,就如何对此类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听取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听证会邀请2位听证员和1位人民监督员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线索来源、展示了“益心为公”志愿者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听证会现场检察机关督促11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并进行相关整改,11家行政机关代表分别陈述了意见和理由。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就相关案件情况进行询问后进行评议,均认为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公众健身安全,检察机关监督正确。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将结合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行政机关的履行情况告知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
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只是“起点”,下一步,新沂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益心为公”平台作用,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