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和视听网站的迅速兴起,“快手”、“抖音”、“火山”等短视频平台吸引了大量网友参与互动,茶余饭后刷刷“抖音”“快手”,成为很多人娱乐减压的方式之一。该类视频平台受众人数多、传播范围广,随之带动了“网红经济”的繁盛,而骗子们也纷纷混迹于其中,利用虚假营销骗取钱财。
付某某无业在家,经常去网吧打游戏消遣,偶然看到网吧内有人在快手上发布“鬼火摩托车”视频骗钱,手头拮据的付某某十分心动遂向其“请教”,并很快学会了诈骗方法。付某某利用朋友王某某注册的“快手”账号,开始在快手上发布“鬼火摩托车”视频、图片,谎称卖车,随后又利用其本人或者朋友谢某某等人的微信与买车人联系,冒充送货司机拨打买车人电话,并发送其本人或者王某某、谢某某的微信生成的收款二维码让买车人扫描付款,待收取订金、尾款、保证金及装卸费等费用后即将被害人的联系方式删除、拉黑。付某某采取上述方式,连续实施诈骗9起,诈骗钱财近8000元。被害人报案后,新沂市公安局很快将付某某抓获归案。
新沂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釆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鉴于被告人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且经社区矫正部门调查评估, 认为被告人付某某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最终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检察官提醒】当前视频网络平台方兴未艾,仍然存在诸多管理和监督上的问题,因此广大用户在观看带有营销内容的网络直播或短视频时,要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反诈骗能力,不要随意添加私人微信、QQ号,泄露手机号码和个人信息,在遭遇网络交易过程中更不能轻信对方支付钱财,而要加强甄别,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发现疑似网络诈骗内容,要及时向短视频平台或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