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农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诈骗犯罪不断增加,由于他们防骗意识薄弱,很容易相信有“身份”的人,一些无耻之徒便利用老百姓的这种朴素心理,冒充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假借低价兜售商品的名义实施诈骗,屡屡得手,极大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
今年初,有人到董某的村子销售铜质电线,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董某将一捆电线拿起来掂量掂量,立刻明白这些电线应该都是用其他伪劣材质滥竽充数的假货。经一番攀谈,董某取得对方信任,得知靠销售这种假电线一天可以挣上好几百,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赚到上千元。董某心生贪念,以报警威胁方式逼迫卖电线人透露了进货渠道。知道进货地址后,董某很快进了一批假电线准备到农村卖。又一想现在农村群众防骗意识也在提高,便上网买了两件国家电网员工服装。董某叫上朋友刘某,二人臭味相投,开着车来到新沂各个乡镇,见到年龄大或是正在盖房子的人,就向他们推销自己的电线,声成自己是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车上是他们建设重点工程剩下的电线,质量过硬,可以低价销售。面对“质高价低”诱惑,特别看到董某二人身着印有“国家电网”标志的供电公司正规服装,很多人上了董某的当,一大车电线很快销售一空,二人非法牟利近万元。贪得无厌的董某伙同刘某又拉来第二车,正在一乡村道路旁吆喝销售时,被新沂警方抓了个正着。两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将赃款全部退还。
新沂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具有退赃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董某、刘某罚金各4000元。
【检察官提醒】国家电网员工有正式工作证件,且不会到农村走乡串户销售电线电缆。本案犯罪分子销售的假电线,两头是十分短寸的真材实料的铜线,往后就是非常容易折断的纤细铝线了,有的甚至用水泥填充根本无法使用。这些假电线会引起绝缘体断裂,极易导致发生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因此,大家在购买电线时要选择正规品牌,到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而不要贪图小便宜,轻信穿“马甲”的骗子,买来不能使用的劣质假电线。遇到此类销售人员,我们可以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或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让骗子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