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初,李某超通过在一家广告公司登记、发布虚假征婚信息与杨某芹相识。
在二人相处期间,李某超向杨某芹谎称其一战友手中有台湾高仿人民币出售。为获取杨某芹信任,李某超让老乡李某朋(另案处理)扮演其战友,二人相互配合,先后两次以真人民币冒充台湾高仿人民币让杨某芹使用,最终取得杨某芹充分信任,杨某芹表示愿意购买。
李某超及李某朋将杨某芹约至一咖啡店内,以冥币冒充台湾高仿人民币的方式骗取杨某芹购币款人民币3万元。后杨某芹发现所谓的台湾高仿人民币竟是冥币,便到公安局报警。新沂市公安局通过网上追逃,将李某超抓获,李某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新沂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判处李某超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释法】李某超发布虚假征婚信息引诱女性上钩,以真人民币冒充台湾高仿人民币骗取信任,再以冥币冒充高仿人民币骗钱,方法不可谓不高,但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检察官提醒,一定要擦亮双眼辨别真假征婚信息,两人相处更要分辨对方是真心实意,还是别有用心,否则一不小心就成为了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