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新沂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葛峰主任主持,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葛峰主任传达了徐州市检察院韩筱筠检察长、鲍书华副检察长在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就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新沂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四点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要提高责任意识,在案件质量上守底线。严格把握案件的实体、程序、流程和系统填录工作。认真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反复学、针对学、深刻悟,全面理解、精准把握各项内容和具体内涵,真正把思维理念和具体办案统一到《评价指标》上来。二是要提高精品意识,在典型案件上深挖掘。自案件受理时即培育精品案件意识,充分利用新沂市检察院案件体量大的优势,对办案成效较好的案件进行全面总结、形成经验,积极将工作转化为成果,扩大影响力,力争办理一批精品案件。三是要提高质效意识,在案件比上下功夫。压实办案责任,规范案卡填录,员额检察官与书记员实行案卡填录“AB角”填录与检查同步进行,加强与案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到一案一清、月底清零;认真执行“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狠抓全面、规范、准确适用,力争率先实现认罪认罚整体适用率、确定型量刑建议适用率、法院采纳率“889”目标;全面落实本院出台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工作细则》,以机制强职责、以机制提质效、以机制促规范,切实压降案件比。四是要提高担当意识,在两项监督上求突破。以统一应用系统嵌入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软件为契机,全面、准确运用平台审查、发现侦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监督;结合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除强化提前介入实质化之外,进一步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加大刑事案件监督力度。加强与法院沟通,对认罪认罚后无正当理由上诉、第九天上诉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选取重点案件提出抗诉,起到“抗诉一件,警示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