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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检察院召开落实《工作细则》提升案件质效推进会
2020-03-27 08:43:00  来源:新沂市检察院

  3月26日,新沂市检察院召开落实《工作细则》提升案件质效推进会,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对检察办案的指引作用,推动《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工作细则(试行)》有效落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明广超,班子成员及业务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吴浩专委围绕新沂市检察院前不久出台的《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工作细则(试行)》,从统领性规范与配套性举措、方向性指引与标准性规定、实践性经验与创新性探索、奖惩性政策与长效性管理四个角度,全面解读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工作要求、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确保全员都能精准把握指标的涵义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办案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深化学习效果,切实提高数据填录业务质量,第六检察部张淑娟主任依托“案管小课堂”开展了数据填录业务专题培训,详细介绍了《评价指标》内新增的考核指标、系统抓取规则和易错易漏的注意事项,同时结合全市检察数据质量情况通报,总结出主要存在的几项问题,并围绕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围绕办案质效,明广超检察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思想重视。充分认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和态度,把追求极致的司法理念贯彻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二是要深化学习研究。全体人员要深入解读评价指标和工作细则,案管部门加强指导培训,确保学深悟透,把评价指标真正运用到具体办案中。三是要严格落实责任。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协同配合,构建责任明晰的层级案件质量监督评价体系,检务督察部门承担督察责任,凝聚落实合力。

  

  

  编辑:魏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