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2-11-15 08:54: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典型案例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诉前程序  保健品  公开听证  协同治理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以来,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辖区内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健店、商行、床上用品店、饮用水机经营部等23家商户,以提供“免费聚餐”“免费旅游”“打卡计分兑换礼品”等手段博取老年人信任,再通过播放“权威”视频、传播自制“养生”小程序、提供“专家”课程等方式,夸大甚至杜撰“磁性床垫”“磁性护膝”“磁性能量帽”“安宁固元液”等保健产品功效,误导欺诈老年消费者高价购买。其中多数为“三无”产品,甚至部分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涉嫌侵犯不特定多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2年1月,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该案线索,于3月3日决定立案,制定调查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及时固定收集相关证据。3月7日,为进一步查明公共利益受损事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以“老年保健品安全监管”为主题的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和行业代表参加,聚焦如何从源头上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监管展开讨论,并形成共识:一是依法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加强保健品生产、消费市场的源头监管,规范市场准入资格,加强从业人员的监管;二是依法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加强互联网、电视、电台等媒体严格按照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核广告内容,杜绝夸大、虚假宣传,避免误导群众;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联络、会商、巡查、协作机制,加大打击“骗老坑老”保健品的力度;四是加大对保健品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入社区、村居开展消费警示活动,曝光典型案例,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和消费保健品;五是加强对保健品虚假宣传的监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2022年3月18日,基于听证会各方意见和已查明的案件事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保障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在辖区开展专项行动,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线索依法查处涉案商家12家,其中责令关停7家,对其中涉嫌犯罪的5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涉案货值共计400余万元,公安机关现已刑事立案2件。同时,继续加强保健品店准入监管和抽查,将违法犯罪人员列入失信名单,联合检察机关进村居、社区开展养老诈骗法治宣传。

  针对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治理存在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利益链复杂等特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还主动将监督办案情况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协同推动与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城管等职能部门建立打击老年人保健品诈骗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行政部门执法大数据,加强辖区保健品商户的合法经营监管,形成打击合力,巩固整治成果。此外,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详细通报该院办理违法销售老年保健品案件情况,通过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印发宣传册、设点咨询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家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典型意义】

  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骗老坑老”问题较为突出,严重损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要主动聚焦“骗老坑老”问题集中的保健品等行业领域,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小专项”活动。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要注意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力促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以“我管”促“都管”,协同推动建立协作机制,从源头到末端铲除问题隐患。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监督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结合检察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反诈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积极向老年人和保健品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保健品等相关行业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帮助老年人提高识别防范虚假宣传营销的意识和能力,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苏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