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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检察院:与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文件建立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协作机
2021-11-19 10:48:00  来源:新沂市人民检察院

  加强耕地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新沂市检察院紧跟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江苏省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以推动行政执行权的合法、规范、高效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新沂市检察院与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自规局)会签《关于建立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是建立共享机制,解决好“线索”的问题。《意见》明确,两部门对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立案及进展等事项实行信息共享,双方建立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对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重大事项及舆情等相互通报,对发现的土地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其中,对于2018年至2021年9月间,自规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对执行裁定有异议或者执行不到位的,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至检察机关。2021年9月之后的案件,自规局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土地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同时将相关材料抄送检察机关。自规局还定期以电子或者书面形式向检察机关共享土地领域执法案件材料。通过协作机制,新沂市检察院已梳理土地非诉执行违法案件线索十余件,近期将开展集中监督。

  二是建立联席机制,解决好“稳定”的问题。《意见》强调,检察机关与自规局各自确定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确定以召开联席例会方式交流、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出现的问题,协调重大个案的查处。双方应及时互相通报与合作事项紧密关联的政策、措施、意见、处理结果等,以保持双方紧密联系,长效、稳定地开展工作。

  三是建立协作机制,解决好“提高”的问题。《意见》确定,检察机关在土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自规局执法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相互促进提升案件质量。通过检察机关提供法律咨询、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帮助自规局排除阻碍,促进依法行政。同时自规局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土地非法执行监督工作,提供检测鉴定等专业技术协助,共同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编辑: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