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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2020-01-02 11:53: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王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创新建立智慧救助平台开展司法救助

  【基本案情】

  救助申请人王某,系原故意伤害案被害人邹某某的妻子。2018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昆山市某物流公司内,因工资纠纷持刀将被害人邹某某捅伤,邹某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邹某某的妻子王某写信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家中因邹某某遭受犯罪侵害死亡,家庭成员失去主要生活来源,邹母丁某某年迈多病,丧失劳动能力,儿子邹某不满两周岁需要抚养,案发至今犯罪嫌疑人未赔偿,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予以救助。

  【检察履职情况】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来信后,了解到申请人王某系湖北省一偏僻山村人。为了方便王某的申请,该院电话告知其可以通过“苏州检察发布”微信公众号加载的“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软件提交相关救助材料。收到材料后,该院通过湖北检察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了核实,并通过“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软件对该案各救助指标进行科学评估和审查,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申请人王某10万元司法救助金。期间,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还邀请心理咨询师对王某及其未成年儿子进行心理干预,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

  【发布意义】

  本案是江苏省检察机关运用在全国首创的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成功办理的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公正救助和及时救助是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需要遵循的两大重要原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运用网上救助申请、网上评估、审查,免除异地申请人来回奔波的辛苦和费用;并通过平台的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功能,实现“科学标准化救助”,保证案件办理的及时和公正。

  编辑:魏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