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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检察院联合教育局出台“法治网校”实施意见
2019-09-11 08:29:00  来源:新沂市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有效破解当前“法治进校园”活动存在的现实困境,切实推动校园法治教育实现多样化、信息化、常态化,经多方调研与论证,新沂市检察院联合新沂市教育局于近日共同出台了《关于共建“未检启航法治网校”项目的实施意见》,旨在积极构建校园法治教育网络,做实做优做强校园法治教育终端。

  “法治网校”即依托新沂市检察院自行建设的多媒体直播间和各中小学终端一体机,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不定期的法治直播宣讲,以及根据不同受众、不同主题制作不同类型的课件、法治短剧,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广泛传播,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作为实体“法治进校园”的衔接补充。该项目包涵四项工作原则。一是问题导向原则:授课内容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中心,着力解决现实问题,切实提高预防效果。二是因材施教原则:根据中学生和小学生生理、心理发育程度的不同,中、小学作息时间的不同,城乡教育现状的不同,分别制定法治课程,安排授课时间。三是优化整合原则:教育内容以本地的典型案例为主,同时对教育系统提供的优质素材予以归纳整合,加以吸收利用,最大限度地丰富教育资源。四是统筹协调原则:在推进项目的全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态度理念,统筹规划推进项目进程。

  “未检启航法治网校”项目是由新沂市检察院联合新沂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新沂市检察院负责建设“法治网校”多媒体网络直播室,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准备互动性、趣味性较强的授课内容并进行直播宣讲,负责制作发放相关法治宣传产品,提高项目影响力。新沂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网络基础设施排查调研和项目推进,保持与各学校的联系互通,按期按时组织开展“法治网校”教学活动,全面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法治网校”终端建设。同时两家单位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法治网校网络集群,在打造“法治宣讲中心”的基础上,将课程内容及时上传至“新沂检察”、“新沂教育”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至家校、家长,以点带面,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系。

  编辑:魏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