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对2018-2019年度在检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记功奖励,新沂市检察院因司法办案成效突出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系徐州市检察机关唯一基层检察院。
2018年以来,新沂市检察院在徐州市检察院和新沂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陈某某涉黑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研讨会确定案例,李某某贪污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吴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国精品案件。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附民公益诉讼案,6名被告被当庭判处刑罚,现场增殖放流鱼苗160万尾被央视报道,司法救助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未检、案管等6份经验材料被高检院采用。郑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入选省检察院工作报告,8件案(事)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件、优秀事例。成功承办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需求论证研讨会。被评为2018年度徐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15-2018年徐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