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检察院下发表彰文件,新沂市检察院干警葛峰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出色,荣立二等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葛峰同志始终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坚持严惩方针,在院党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多种工作举措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强化使命担当,取得优异成绩。葛峰同志主动承担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在办理陈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葛峰同志积极提前介入,及时全面了解侦查进展、提出取证意见,有力推动案件前进。加班加点,逐本阅卷并审查诉讼程序和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性证据问题,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及时、全面、细致的审查了案件,认真制作审查报告和起诉书,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