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涓涓细流写规范
2019-05-05 08:52:00  来源:新沂市检察院

  “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把每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自04年考入新沂市检察院以来,张淑娟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活动二等奖,“姑苏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优秀奖,积极参与省院案管大数据平台的研发,获省院嘉奖。2017年被徐州市总工会评为“徐州市五一巾帼标兵”,被徐州市院评为“十佳检察干警”和“检察岗位能手”,获得徐州市检察统计业务竞赛第一名,被徐州市院荣记三等功一次,嘉奖两次。

  “无论结果如何,都会以一颗平常心对待,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把个人理想与检察梦想结合在一起,一如既往的热爱检察事业。”……2014年张淑娟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新沂市检察院案管科的负责人。

  如今在案管部门工作已经12个年头,她见证了案管科从无到有、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历程,她主动带头学习,在平凡的案管岗位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工作业绩,案管科连续五年考核进入全市案管条线先进行列。

  她带领案管团队协调技术部门对检察院统一系统进行及时调整,从案件提前介入、系统配置等方面做好准备工作,促成该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对未留置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案件,真正保障监委移送案件受理、流转、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撰写并推动相关《统一系统配置程序指引》在徐州市推广。

  沉淀是最好的成长,如今的她已从“新兵”变“老将”,还经常被大家笑称为年轻的“老案管”。

  她带领案管团队将散落在法律法规中的刑事案件受理规定归纳汇总,推动该院在徐州市率先出台《刑事案件受理细则》。

  在她的带领下,案管部门严把案件监管关,规范监督类案件办理。例如,在积案清理过程中,发现江苏三木和雷沃重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监督线索,遂向侦监部门发出案管建议,促使该部门成功督促公安机关立案,此做法获省院王方林副检察长批示,并入选江苏省“十大优秀监管案例”。

  “贾律师,您所代理的陆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已由新沂市公安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这条短信息是由我院“检群通”平台发送的,而这个平台正是她“动脑子、出实招”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出的一项便民利民举措,也是案管部门在案件流程性信息主动公开中的又一次成功尝试。因此,2017年9月,该院经市院、省院推荐被高检院评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先进检察院。

  她是首批案管人,她是案管工作的小专家、多面手;她一丝不苟地监督每一起案件,绝不允许有瑕疵的“案件产品”走下“生产线”;她致力打造人性化服务窗口,推动案件重要程序节点信息及时有效推送公开。同时,她又是一位母亲,加班回到家,看到女儿的睡颜,想到亏欠女儿的时间,也不禁惭愧。但在大家的眼中,虽然生活不易,但她始终坚毅勇敢;虽然心有波澜,但始终坚定前行。这就是我们的榜样,张淑娟。

  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