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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院两名干警荣获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019-04-10 09:02:00  来源:新沂检察院

  2月19日,新沂市院侦监科科长吴浩、公诉科员额检察官刘静被评为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受到徐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

  侦监科吴浩,从检十载,不忘初心,勇挑重担,以担当书写检察人生。他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家里手,一直战斗与黑恶势力持续交锋的一线,承担了2008年以来新沂市院受理的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审查逮捕工作和多数审查起诉工作。任职侦监科科长以来,带领扫黑除恶办案团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行系列机制,凝聚办案合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件108人,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9件72人,提起公诉3件53人,连续办理4起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其主办的陈向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最高检全国指导性案例,系全省唯一案例。

  公诉科刘静,工作以来默默耕耘、精益求精,以匠心展示检察风采。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赤子之心,她逐步成长为一名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检察官,成为新沂市院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组的骨干成员。她连续参与办理中央综治委高度关注、省公检法联合督办的陈向南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徐州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钱程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凭借自身良好的业务素养和全面的专业能力,真正做到心不亏、法律明、案公正,用行动诠释了一名国家公诉人的品格能力和综合素养。

  吴浩、刘静两位干警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只争朝夕的工作作风、技术过硬的业务素养践行着人民检察官的真谛,他们将载誉奋进、再攀高峰。新沂市院党组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以实干的精神、团结的力量、争先的激情砥砺同行,为实现“全力创新、全员提升、全面发展、全市争先”的工作目标而不懈奋斗!

  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