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在徐州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新沂市院公诉科科长葛峰被中共徐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2018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
葛峰同志自2006年8月进入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带领公诉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以来,公诉部门共受理起诉各类刑事案件885件1438人,审结902件1407人,审结率位居全市前列;全年共追诉犯罪嫌疑人7人,二审、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7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30余次,诉讼监督工作位居全市前列。葛峰同志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120余件,所办案件无错漏。如办理的陈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中央综治办高度重视,省公检法联合督办的江苏省扫黑除恶第一案。经公开审理,陈某某等2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江苏省唯一一案),指导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案件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