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手机支付在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犯罪嫌疑人也开始在手机支付上“动手脚”。李某多次使用P图软件伪造转账截图骗取他人财物,并屡屡得手。日前,李某因诈骗罪被新沂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李某在闲鱼上搜索准备诈骗的手机,找到目标后与对方商量价格,商定后向卖家索要支付宝账号,用P图软件制作假的转账截图,发给卖家,并告诉卖家说是延时付款72小时到账,并给对方留了收货信息,收到手机后便将卖家拉黑。李某通过上述手段骗得手机5部,价值26000余元。
新沂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利用网络多次诈骗他人财物,酌情从重处罚。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商家在使用支付宝、微信等二维码收款时,一定要认真核对钱款是否到账,不能仅凭转账截图就掉以轻心,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