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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检察院被评为“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先进单位”
2020-05-09 08:08:00  来源:新沂市检察院

  近日,新沂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表彰2020年第一季度“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先进单位”的通报》,新沂市检察院被评为“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先进单位”。

  新沂市检察院党组始终将“学习强国”作为加强思想建设、推进理论武装、深化学习教育、丰富党员干部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推动“学习强国”深入人心。全体干警把在“学习强国”平台学到的理论政策、先进做法、前沿资讯运用到实践中、体现到行动上,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为新沂加快“两城一地”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思想共识和蓬勃力量。

  

  

  编辑:仲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