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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情况工作报告
2021-06-23 20:03:00  来源:新沂市检察院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情况工作报告

  一、查纠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周密部署广泛发动。进入查纠整改阶段后,我院先后制定《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认真排查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举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撰写政治忠诚剖析材料,院领导深入分管部门做动员,打消干警思想顾虑,并向社会公布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自查自纠稳步推进。深入公安、法院、律所征求顽瘴痼疾问题20个;组织开展“五必谈”和查纠整改大讨论活动,梳理问题32个;全员填报《自查自纠报告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自查事项报告表》,自查问题10个,其中我院自选的顽瘴痼疾捕后判轻刑方面问题7个;经广泛动员发动,8名干警主动说明问题;召开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三对照三严查”要求,深入查找“五不”问题,重点检视“九个是否存在”,征求意见建议28条,梳理班子问题24个;召开领导干部政治体检测评和领导班子“政治忠诚”专题剖析交流会,围绕政治信仰和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形态、党员作用发挥等5个方面重点内容,对照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开展核查初见成效。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问题核查实施办法,开展干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份信息核对登记,成立“三个规定”案件倒查组、非法集资专项处理核查组等7个工作组,分别赴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司法局、法院核查检察人员106人,检察干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138人。开展减、假、暂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发现自身存在顽瘴痼疾问题2个。目前,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对工作标准不高、法律监督不到位问题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2人。

  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七查”工作开展情况

  1、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核查:两轮自查涉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1个;对2018年以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40件情况开展核查,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16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3件,已逐项开展核对,对2018年以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零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核查,目前对中层干部“三个规定”零报告进行提醒谈话2人。

  2、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问题核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法院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进行核查228人,发现涉及干警家属经商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7件,干警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15人,经核对未发现违规行为。

  3、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核查:到司法局对全院人员106人及2012年以来离任(包括退休干警)49人,共155人进行核查,没有发现在职检察人员办理律师执业证、违规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及在职、离职和退休干警违规代理诉讼等情况,司法局已开具证明材料。核查中发现离职10人通过新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申请公职律师工作证,全部为我院自侦部门转隶到纪委人员。

  4、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核查:(1)共同梳理近30年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3人122件,重点核查“九类重点案件”24件,发现共性问题2个,案件程序性问题18件,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处于脱管、漏管状态5人,以连续怀孕逃避刑罚执行案件中错误计算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刑期1人。(2)共同梳理近30年提请所内服刑罪犯减刑案件101件、暂予监外执行2件,共核查提请减刑案件58件,作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发现提请减刑案件卷宗材料不齐全、手续不齐备28件,22件无检察机关监督意见。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核查:(1)有案不立问题核查:对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中受理刑事案件数3067件4939人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数进行比对,未发现检察机关受案后未录入统一业务系统的情况。对2018年以来立案监督案件22件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核查监督文书是否制作、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否有回函或立案材料、案卡填录是否规范等,未发现检察机关立案监督造假情况。(2)压案不查问题核查: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中超审查期限、同一案件多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进行比对分析,共排查出超期限办案13件,同一案件经两次退查的共161件,经逐案核查,未发现有“压案不查”、违规互借办案时间的情况。(3)有罪不究问题核查: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不批准逮捕和绝对不诉案件中进行比对分析,共梳理不批准逮捕案件254件、绝对不诉案件1件,逐案制作评查报告,未发现存在有罪不究,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

  6、涉案财物管理问题核查:截至目前,新沂市检察院尚有涉案款556.6万元,涉及案件2件,均已提起公诉,法院尚未判决,两案件均待刑事判决后依据判决处理涉案款;目前新沂市检察院无积存涉案物品。

  7、重点案件评查:组织15名检委会委员对2018年以来我院办理的不捕不诉、撤回起诉、公安机关撤回案件、改变定性、判决改变罪名、量刑差距较大、有自首、立功情节等十类重点刑事案件1311件进行评查,共发现问题369个,程序性问题较多,实体性问题少。现已按照承办人和问题种类,进行汇总分析,对办案问题突出的1名承办人予以诫勉谈话,1人予以提醒谈话。

  8、捕后判处拘管缓免案件核查:核查捕后轻缓刑案件122件,判决免处案件10件,捕后案件事实证据发生变化及出现和解等情况,影响轻缓刑判决率。一是起诉阶段证据发生变化,批捕后出现如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导致轻判。二是部分案件的刑事和解与民事赔偿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发生变化,多发生在轻伤害、交通肇事类案件中,核查捕后判轻缓刑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被告人共126人,均因捕后达成刑事和解或出现其他从宽情节所致,反映出批准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未能全面有效开展,对于已经作出批捕决定的案件往往“一捕了之”“一押到底”,对捕后出现的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证据变化未予审查和重视。

  9、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工作情况:2018以来,共接收群众信访630件,涉法涉诉信访202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36件,移送法院4件,移送纪委监委6件,移送上级检察院2件;本院办结涉法涉诉信访154件,已办结141件,未办结13件,其中4件系重复信访案件,目前正在妥善处理中,争取在6月20日前全部化解结案。

  10、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根据上级院及市教育整顿办统一部署,核查重点案件1000余件,发现执法司法突出问题28个,均已发出相关检察监督文书;发现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6条,均已向上级院汇报。(1)专项核查审判机关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30件,提出抗诉1件。(2)核查财产刑判项执行不合法、罚金缴纳不及时案件62件,发现2件案件财产刑执行不及时,已督促对9人财产刑立案执行。(3)核查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案件卷宗50件,发现执法司法突出问题1个,个别案件未穷尽执行措施。(4)核查强制措施决定执行违法案件130件,发现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3个,已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核查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不予立案、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未结案件等各类重点刑事案件644件,发现问题390件,未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案件,未发现存在事实认定问题。另核查应立案不立案及侦查活动违法的案件共计182件,发现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未立案案件2件,已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发现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11件;发现侦查活动违法案件8件,侦查活动违法线索10件。(6)核查司法局社区矫正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500余册。评查出问题案件14件,主要涉及评估意见、日常监管、暂予监外执行等方面。

  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进情况

  1、政法三人小组帮扶企业情况:30名检察干警已与包挂企业全部对接,并常态化开展走访帮扶活动。第二检察部开展“检企共建一家亲”活动,加快民营企业法治保障基地建设进程,送法进企业,检察长为民营企业上法治课2次;出台服务企业规范性文件2份,对涉企轻微刑事案件启动容错审查程序,依法对1名企业高管不起诉,为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渡过难关提供法治服务保障。

  2、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设计印发队伍教育整顿专刊《新声》,通过法治书记、网格员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整顿政策、推进查纠整改。第一检察部立足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室,开展“基层矛盾大化解”活动,目前已为被害人挽回损失256.55万元,江苏政法公众号进行了报道。组织干警送法进乡村,到窑湾、棋盘等镇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送法进校园,为在校小学生上法治课7场次。邀请港头镇4名村民代表以及孙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企业相关负责人,研究案件资金处置,建议房产分配方案,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岩走进包挂网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征求社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徐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艾新平一行,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岩等同志到窑湾镇许楼村实地调研、开门纳谏,推动事实孤儿救助、宿北第一党支部旧址复建、农产品冷库援建等为群众办实事项目。

  3、“一部一品”为民办实事情况:第三检察部针对疫情防控,看守所在押人员会见家属难问题,与市公安局共同开展“远程会见送温情”活动,通过视频会见、物理隔离会见等方式,促进在押人员认罪认罚和社会和谐。第四检察部针对农村事实孤儿遭遇的现实困境,开展“困境儿童心连心”活动,对一批事实孤儿案件开展法定监护人撤销监护权或宣告失踪支持起诉,目前已对19名儿童做出支持起诉决定,3起案件已撤销母亲监护权,促进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的实现。第五检察部围绕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乡村行”活动,已完成7个乡镇的线索摸排。针对“三无”船舶拆解点污染环境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调研分析报告被徐州市检察院情况反映采用上报。集中收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案件,快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积极呼应群众需求。第六检察部开展“执法为民三个一”活动,即:集中救助一批刑事案件被害人13件13人,申请救助金9万元;集中开展一批公开听证会5次16件;集中公开一批涉案广、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法律文书123件。办公室做好代表联络、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等工作,扎实推进“开门纳谏促整顿”活动,组织召开4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政治部开展“精准扶贫助发展”活动,目前为包挂的村提供扶贫资金5万元已到位,对困难党员进行精准帮扶。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聚焦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问题核查力度,务求每个线索核查见底。狠抓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和顽瘴痼疾整治措施落实,对照整治责任清单逐项跟进、挂账销号,整合力量,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扩大战果。二是进一步加强典型培树。进一步挖掘典型事迹,综合运用各类载体集中宣传,讲好英模故事,弘扬英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树一批素质过硬、业务突出的先进典型。三是进一步推进建章立制。在查纠问题过程中注重抓源治本,研究分析产生顽瘴痼疾的管理漏洞、制度缺失,认真总结严肃纪律作风、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出台《关于院党组在执法办案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若干规定》《员额内检察官动态管理和退出员额办法》等7项综合管理制度,制定《业务数据和案件质量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规定》《关于办理重伤害案件轻缓处理指导规则》等5项业务办案制度,集智攻关,加快进度,把有效探索尝试转化为制度机制成果。

  编辑: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