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牟某某、郭某甲、李某某、马某某、张某甲、张某乙、杜某某、刘某某、王某甲、黄某甲、黄某乙、姜某某、郝某某、陈某某、周某某、张某丙、吴某某、田某某、王某乙、范某某、郭某乙、于某某、王某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案,经新沂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被告人牟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甲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甲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乙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乙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判处被告人姜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判处被告人郝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乙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乙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牟某某、郭某甲等23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宣判
2021-08-30 08:49:00 来源:新沂市检察院
编辑:丁鑫
更多…本院要闻
- · 特色新检·向阳花开②|携手关爱 共护未来!第72次检察开放日亮点满满
- · 品质新检·融合团队⑥ | “司吾·青锋”青年干警团队且试青春锋芒
- · “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 | 新沂市检察院举办“保护劳动者权益”检察开放日活动护劳动者权益”检察开放日活动
- · 喜报 | 一事例荣获徐州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 · 法治网 | “跟踪监督+多元救助”为“沉睡”的她保驾护航
- · 活力新检 | 读书活动燃动春日!
- · 五四特辑 | “青”风劲吹检察路
- · 江苏新闻频道 | 宝妈扮演“群托” 沦为诈骗“工具人”
- · 植树节特辑 | 守护青山绿林 助力生态修复
- · “3·15”特辑 | 为外卖“系”上封签“安全带”
更多…案件发布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晁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黎某某、任某某、姜某某、王某甲、荣某某、宋某某、孙某某、王某乙、崔某某、周某某、郭某某、李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