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甲、杨某乙、王某某开设赌场、何某某盗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案,经新沂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被告人杨某甲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二千元;判处被告人杨某乙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甲、杨某乙、王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何某某涉嫌盗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宣判
2021-07-23 08:35:00 来源:新沂市检察院
编辑:丁鑫
更多…本院要闻
- · 特色新检·向阳花开②|携手关爱 共护未来!第72次检察开放日亮点满满
- · 品质新检·融合团队⑥ | “司吾·青锋”青年干警团队且试青春锋芒
- · “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 | 新沂市检察院举办“保护劳动者权益”检察开放日活动护劳动者权益”检察开放日活动
- · 喜报 | 一事例荣获徐州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 · 法治网 | “跟踪监督+多元救助”为“沉睡”的她保驾护航
- · 活力新检 | 读书活动燃动春日!
- · 五四特辑 | “青”风劲吹检察路
- · 江苏新闻频道 | 宝妈扮演“群托” 沦为诈骗“工具人”
- · 植树节特辑 | 守护青山绿林 助力生态修复
- · “3·15”特辑 | 为外卖“系”上封签“安全带”
更多…案件发布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晁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宣判
- ·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黎某某、任某某、姜某某、王某甲、荣某某、宋某某、孙某某、王某乙、崔某某、周某某、郭某某、李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