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8月6日上午,新沂市检察院马陵山法学社组织开展“特殊情形下的自首、坦白认定及立功的证据审查”专题培训,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葛峰为大家授课。马陵山法学社全体社员及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交巡警大队部分干警参与培训。
讲座上,葛峰主任从对“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理解、“自动投案”的判断、立功的认定及证据审查三个方面入手,结合典型案例就不同案件、不同罪名下如何认定自首、坦白、立功等情节的重难点进行剖析,提供了标准,帮助干警们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下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讲座结束后,四位年轻的检察官助理还走上讲台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助理们纷纷表示,葛峰主任的授课让自己受益匪浅,此次的专题培训能够帮助自己解决在实务中遇到的很多难点问题,也十分感谢有马陵山法学社这样一个平台能够让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成长。
最后,新沂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浩就本次活动总结发言。他首先对葛峰主任的授课进行了点评,指出葛峰主任的授课从不同罪名、不同情形出发,对具体认定问题释疑解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并表示今年上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马陵山法学社相关活动开展受到一定影响,下半年法学社将继续发力,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探索同堂培训交流新模式,为提高公检法司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协作配合质效,提升刑事司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