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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2020-01-02 12:0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温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

  【基本案情】

  救助申请人温某,系原故意伤害案被害人的妻子。2018年6月,被害人胡某因在无锡市惠山区某鱼塘钓鱼,与杨某某(72岁,癌症晚期病人)产生纠纷并发生扭打。胡某被杨某某捅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18年10月,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病死亡。案发后杨某某及其家属未做任何赔偿,被害人胡某的妻子温某及两名女儿的生活陷入困境。

  【检察履职情况】

  2018年8月,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办案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后,通过审查相关材料和调查核实发现:被害人胡某的父亲听力残障,母亲为家庭妇女,另有两个女儿,胡某遇害后,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仅靠救助申请人温某每月2500元工资维持全家五人的日常生活,两个孩子的上学费用更是增加了其经济负担。同时发现,由于被害人遗体未火化产生较大保存费用,也给申请人家庭带来了巨大经济压力。惠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温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救助其人民币8万元,并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鉴于申请人家庭面临孩子入学、被害人殡葬、民事索赔等诸多迫切困难,可能引发其他社会矛盾的情况,该院主动对接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通过与当地教育局、学校沟通协调,免除了孩子入学费用;在多次与公安、民政、市殡仪馆等部门和单位协调磋商后,免除了被害人家庭3.2万元遗体保存费,并将被害家庭纳入临时救助对象;还函请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申请人提供民事诉讼法律援助。2018年底,市、区、街道共给予被害家庭临时救助金1.7万元。

  【发布意义】

  检察机关主动联合社会力量,充分运用行政救助职能,多方位解决被害人家庭困难,使被害人家庭走出困境,精准助力脱贫攻坚。

  编辑:魏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