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益诉讼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越来越多,如耕地保护这种专业性极强 的问题,就迫切需要特邀检察官助理进行“外脑”赋能,发挥专长,助力检察办案质效提升。新沂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在新沂市合沟镇政府会议室召开新沂市牧原公司沼液还田案磋商会,邀请新沂市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法宣科科长王光焱参会磋商。参加磋商会的单位和人员还有新沂市农业农村局、新沂市合沟镇政府、新沂市人大代表、新沂市院人民监督员以及新沂牧原公司员工代表。新沂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武红艳主持会议。
磋商会上,结合群众反映情况、实地调查情况和采样鉴定报告,案件承办人通报了具体案情。2022年11月,有合沟镇村民向本院反映称“新沂市合沟镇马场村猪厂”占用马场村三支渠向水体、土地排污。随后环保部门出具了说明,此情况系处理剩余的沼液经储存池暂存,施肥季节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另经了解,牧原公司与合沟镇马场村签订《沼液综合利用协议》,马场村以及该村某农户为牧原公司提供沼液施肥农田共计约2800亩。2023年3月,在新沂城市论坛中有网民发帖称牧原公司猪粪水污染环境。经核实,此情况为牧原公司采用管网输送沼液进行还田。特邀检察官助理发挥专业特长优势,从专业角度着重分析了相关耕地保护问题,沼液若还田过量则有可能造成有害菌群超过土地消纳能力而导致耕地污染以及土地酸性物质超速积累导致土地酸化,同时若沼液发酵不充分也会导致二次发酵烧根烧苗,影响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身体健康,也很可能会污染地下水资源。之后特邀检察官助理就改进沼液还田操作流程正规化提出了专业性建议。与会各方在此基础上就如何正确区分沼液还田与向环境排污、确保还田沼液符合标准等问题展开务实的磋商,就沼液发酵的时间控制、还田流程正规化、还田前的沼液检测以及让村民正确认识沼液还田、保障村民的消纳沼液田地退出意愿等耕地保护问题达成共识。
智者借力而行,慧者运力而动。新沂市检察院将持续积极借力特邀检察官助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治理实践,有效突破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持续性保护好新沂的耕地安全,以检察履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