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沂市检察院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淑娟主持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浩作专题辅导讲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岩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淑娟主任通报解读了《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吴浩副检察长从十年来的伟大变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创新成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等方面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了辅导报告。
张岩检察长强调,要把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长期战略任务,全体检察人员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切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要抓好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和党支部的主体作用,通过辅导宣讲、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二要加深学习领悟,增强政治定力。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抓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永恒课题,坚持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要紧密结合工作,强化使命担当。要站稳群众立场,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脚到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处理的每一项业务中,推动当前各项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