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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检察院启动运行远程提审系统
2020-02-06 08:44:00  来源:新沂市检察院

  鉴于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新沂市检察院实行疫情防控特殊办案机制,启动运行了远程提审系统,既实现严格依法办案,又落实了防控办案安全要求。

  春节假期期间,新沂市检察院受理了在押犯罪嫌疑人案件3件3人,为确保办案安全,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新沂市检察院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临时办案小组,专门办理特殊时期刑事案件,同时实施案管、刑检、技术、执检等多部门紧密联动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顺利办理。检察官审查案件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以采取电话及视频为辅,对重大案件则仍然坚持证据严谨审核,为此启用远程提审系统,并做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1月22日,新沂市发生一起途径武汉人员来新作案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新沂市检察院积极联系公安、疫情防控部门,第一时间对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监区单间隔离及开展相关排查防疫工作,并成立24小时联合观察小组,每日两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温监测和专业消毒,并制定合理饮食休息方案,全面做好疫情预防。1月29日,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新沂市检察院通过远程提审和书面听取意见的方式,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继续做好监区防疫工作。

  

  编辑:魏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