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计财处、法警总队、信息技术处组成的检察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验收组,在徐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新沂市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进行验收。
新沂市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根据实际办案需求,在现有办案用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检察院《办案中心建设方案》的要求,对办案中心进行改建。新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明广超陪同验收组对检察办案中心进行了功能用房的设置、技术信息化硬件建设、管理使用工作机制等方面实地检查。验收组在办案中心、12309服务中心查看了各项硬件设施建设情况,了解办案中心建设方案思路,查看了相关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
省检察院验收组对新沂市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的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验收组强调,在今后要加强对办案中心的管理和使用,更好的为检察办案工作服务。最后,省检察院验收组宣布新沂市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各项设施符合验收标准,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