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史》记载,明代王翱任吏部尚书期间,“门无私谒,权势请托不敢行”。为了防止别人登门请谒,他在公务之外的时间常宿于官署,很少回家。王翱身居“铨衡重地”,深知官贤与否关系重大,他以“用贤报国为己任”,谢绝请托,秉公办事,决不拿手中的权力作交易,身居高位几十年,廉而无私,正直刚方,循守礼法,不徇私情。
私,形声字,从禾,厶声。本义是私人所拥有的“禾”,由此引申出“自私,非公共”的含义,又引申出私下、隐秘的意思。
“私谒”原是古代人们交往中的一种行为,多用于描述旧时贵族之间私下拜访或会见的情况,而后扩大为因私事干谒请托。这种以谋私请托为目的的拜见,往往因其隐蔽、私密而不易被察觉,又因其凭着种种借口掩盖而混淆了与正常交往的界限。
也正因如此,古人在评价官员是廉还是贪时,常将有无“私谒”作为标尺之一。东汉涿郡太守杨震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之言,留下了“夜畏四知,严拒私谒”的佳话。无论身处何处,他始终清廉奉公,洁身自好,保持着良好的官德。唐代崔玄暐任天官侍郎时,“当公介然,不受私谒”,秉公处事,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同时也让不少为官者忌惮。
公事无私谋。拒私谒体现了为官者的坦荡胸怀。据《宋史·王旦传》记载,“一代贤相”王旦以景灵宫朝修使的身份去兖州时,内臣周怀政随行,其间多次找机会想私会王旦,然而,“旦必俟从者尽至,冠带出见于堂皇,白事而退”。私谒请回,公事畅往,要见也可以,那就集体相见,王旦的做法堪称典范。“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家则不言货利。”是公事就应该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到办公的地方去办理,不宜在私下里处理。暗地里到私宅家里去说,必是见不得阳光的事情,正直坦荡的官员决不会去搞这一套。
“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事事都围着自己转的叫做私,与私相背的叫做公。公与私是相对的。私谒的核心是一个“私”字,说到底是为了利己。既为私谒,多有所谋求,一旦应允,私谒成风,难免让公权沦为谋私工具,危及公平正义。历史上,很多贤者之所以千古流芳,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坚持秉公心、去私心。明代廉吏海瑞担任应天巡抚时,有个人求他曲法办事,他回信说:“衙门一堂之上,二十五人指视,可行之乎?一事私,百事之私随之。”断然拒绝了对方的请托。手握公权之人,就要始终坚守“不受私谒”这条底线,明确公私界限,绷紧自律之弦,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这既是对自己的保护和约束,也是对他人的警戒和示范。
人心公则如烛,四方上下,无所不照。抵制和不受私谒,要做到存公道之心,行公正之事。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公权姓公”,修身做人牢记一心为公之念,干事创业不丢克己奉公之心,为官从政常怀夙夜在公之责,事事处以公心,处处体现公道,真正做到公私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