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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新沂市检察院第四届“十大标兵”的决定
2016-12-22 15:46:00  来源:
各部门:

  2015年以来,新沂市院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凝心聚力、激情拼搏、全面进位、奋勇领先”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继三届“十大标兵”评选活动后,深入动员、自愿申报、现场述职、实名推荐、内网公示等程序以下10名同志被评为新沂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十大标兵,现予以表彰: 

  田晓晴、李丹、宋正奎、张淑娟、陈起扬 

  王琳、李正豪、陆坤、黄威智魏铮。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院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拓进取,争先创优,为我院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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