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2016-12-22 15:49:00  来源:

各部门: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抓住重要节点和假期,防止四风隐身、变异、反弹,根据徐州市院和新沂市纪委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重申纪律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院三十条意见精神。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参加不当吃请,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省内公务接待不得饮酒的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督查。要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重点督促检查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公款高消费娱乐等顶风违纪行为。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让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查快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层报上级 

  三、坚持执纪必严,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以及四风问题严重、多发频发的部门,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编辑:jcw_xzxyjcy